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作为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旨在不改变国家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权责分工的前提下,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接受)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 详细>>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以登陆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
申请人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按规定参加考试。

|
网上查询(免费) 注:若忘记考号,可通过如下方式找回: |
短信查询/预定(收费) ·查询成绩方式: ·收费标准:每条短信1元,不含通信费;客服电话:010-68083018。
|

成绩发布后,考生如果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2011年9月20日前申请成绩复核。
申请方式:
全国电信和除河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外的移动手机用户发送“AFH”到1066335577;
河北、贵州、广东、广西移动手机用户发送“822FH”到10661660;
全国联通手机用户发送“AFH”到10669866;然后按系统回复的短信提示操作。
收费标准:每条短信1元,不含通信费(共6条短信,全部完成才算申请成功);客服电话:010-68083018。
受理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9月20日。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